国内企业在OBU开户最快10月底上路 锁定逾9万台商成潜在客群
▲金管会宣布,开放国内企业在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开立授信帐户,最快10月底上路。(示意图/记者袁茵摄)
金管会今(22)日宣布,开放国内企业在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开立授信帐户,预计最快10月底上路,提供多元化外币金融服务,具外汇交易资金调度功能,以协助台商办理国际资金调度,目前初估透过境外在OBU开户的9万多台商,将成为潜在客群。
金管会预告「境内法人于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开立授信目的帐户规定」草案,这次重点共有5个,首先是明定境内法人可在OBU开立授信目的帐户,以运用该帐户进行与授信目的相关的资金收付,满足其国际资金调度需求。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授信目的帐户原则不计利息,因此银行在办理该业务时,应在开户契约中明确约定,以利客户了解。
第二,授信目的帐户的资金往来对象,限开立于OBU、本国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帐户,不得涉及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所称指定银行的帐户。换句话说,此举也就是不能与DBU(外汇指定银行)往来。
第三,授信目的帐户的资金往来,限于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不得兑换为新台币;第四,该帐户应以授信资金拨入的方式开立,不得以汇入款方式开立帐户;第五,银行应衡酌该法人授信目的相关资金收付的运作模式与调度需求,控管资金可停泊于该帐户的时间及金额上限。
林志吉说明,银行自订客户的资金停泊于帐户的时间及金额上限,主要是考量各行各业在收付期限不一样,部分企业可能于1个月即可收到货款,因此银行应考虑客户资金上的需求。
至于台商在DBU开户不仅有利息,也可以理财,但在OBU开户有其优势?林志吉说,OBU帐户必须以国际资金收复需求为前提,若企业客户皆为国内客户,且大多以新台币收付为主,可选择开DBU帐户,但部分企业可能以外币付款,能够在OBU帐户多借一笔资金运用,也就是多了一个选择。
另据银行局统计,目前共有59家银行办理OBU业务,其中本国银行有36家、外银23家;统计也指出,到今年7月底,目前帐户数共有13万户,其中台商背景在海外开设纸上公司回来开OBU帐户约有9万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