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结汇松绑!央行放宽1倍至1千万美元 11/1生效
▲台币结汇门槛放宽。示意照。(图/记者陈莹欣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为配合打造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央行今(30)日宣布调高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其中团体、个人由500万美元提高至1千万美元,公司、行号由现行5000万美元提高至1亿美元,并自11月1日起实施。
央行外汇局局长蔡烱民指出,考量我国经贸及金融情势,国人财富攀升与投资需求增加,并配合打造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的政策,调整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
蔡烱民表示,团体、个人由现行500万美元提高至1千万美元,公司、行号由5000万美元提高至1亿美元,并自11月1日起实施。
央行同时提出3大说明,强调指定用途的资金进出自由:
一、 涉及贸易与资产管理业务之资金进出,已完全自由
我国采行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为因应资本大幅移动所产生之冲击,虽设有每年累积结汇金额之机制,但随着本行持续松绑措施,包括货款、服务收支及透过国内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等均不计额度,现行涉及贸易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金进出已完全自由。
(一) 未涉及新台币兑换之外币资金进出,完全自由。
(二) 涉及新台币兑换之资金进出:
1. 商品及服务贸易等经常帐相关资金进出,如进出口贸易、观光、商务旅行及留学等相关收支,皆无金额限制。
2. 金融帐包括经济部核准之直接投资、外资投资国内有价证券,以及透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投信投顾业等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资金进出亦完全自由。如截至113年9月底,透过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累积净汇出金额高达9,626亿美元,相较100年底之3001亿美元,大幅成长221%,反映我国常年经常帐顺差、国人超额储蓄,致对外净债权相应攀升。
二、 国人实际使用每年累积结汇额度虽相当低,惟每年累积结汇额度之规定,仍须予以维持
(一) 非属上述项目之涉及新台币兑换资金进出,目前虽有每年累积结汇金额(团体、个人为5百万美元,公司、行号5千万美元),但超过金额者仍可向本行申请结购(售),资金进出相当自由。且如前所述,贸易货款及透过国内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皆无结汇金额限制,致国人实际使用结汇额度需求有限;统计112年累积结汇金额使用情形,个人部分,平均每人汇入9.6万美元、汇出13.3万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汇入101.6万美元、汇出109.8万美元,占累积结汇额度皆不足5%。
(二) 国人使用每年累积结汇额度虽相当低,但因每年累积结汇额度规定,系本行为稳定汇率及维持市场秩序所必须保有之机制,爰仍须予以维持。
三、 考量我国经贸及金融情势,并配合打造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政策,调高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
(一) 依主计总处统计,1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毛额(GDP)为32319美元,相较100年之20866美元增加约55%;另依本行统计,112年底国人对外证券投资为1.39兆美元,相较100年之0.31兆美元成长348%,显示国人财富与投资需求攀升。
(二) 考量我国经贸及金融情势,国人财富攀升与投资需求增加,并配合打造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之政策,以及鉴于112年底我国外汇存底已达5,706亿美元,相较100年底之3,856亿美元成长48%,因应外汇市场波动之韧性已大幅提高,爰调高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团体、个人由现行5百万美元提高至1千万美元,公司、行号由5千万美元提高至1亿美元。
央行指出,持续关注我国经贸金融发展,滚动检讨资金进出之相关规范,共同致力于国内资产管理业务之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