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女毕业典礼后「内裤见红」 父亲见神情怪异揪出淫狼

男子趁少女毕业典礼结束后,假藉见面唱歌,实则直接载她到摩铁性侵,少女父亲后来发现她脱下的内裤上有血迹,请老师帮忙追问下才得知此事。(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15岁少女大前年在交友软体认识男子,2人曾到西子湾约会、唱歌,男子之后却趁少女毕业典礼结束后,假藉再次见面唱歌,实则直接载她到摩铁性侵,少女父亲后来发现她脱下的内裤上有血迹,请老师帮忙追问下才得知此事,但男子坚称少女同意性交,遭法官判处3年6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民国109年6月透过交友软体「SOUL」认识当时16岁的少女,某次他约少女外出唱歌,却开车载对方到某汽车旅馆,强拉进房间后,强行脱衣物,抚摸胸部、下体后,甚至以其生殖器插入,将情趣用品跳蛋放入阴道内,少女父亲后来发现她的内裤上有血渍,且女儿对他保持距离,请老师帮忙询问之下才得知真相。

男子说当下少女在脱衣服时怡直说不要,但少女平时会习惯性说不要,他因此才没多理会对方;少女则说男子当叫她不要动,她坚决不脱衣服,男子就强行将她的衣物脱掉,用手一直抚摸她的胸部及,她曾说过「早知道你要来汽车旅馆,我就不要跟你出来了」。

法官勘验对话纪录,男子与少女原本仅约好要唱歌,且少女精神鉴定为中度智能障碍,若非亲身经历,难以于警询、侦查、审理时就性侵情节描述一致,因此采信证词;男子后来虽与女方和解,但从未承认犯行,考量男子国中毕业、从事厨师、月收入4万多元,判处3年6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