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女怀孕告网友性侵 却传讯给友炫「X,我跟他打了」被抓包
新北市一名国三的少女小琴(化名),透过脸书认识了在超商打工的张姓男子,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在今年1月发现自己怀孕,但害怕遭家长责备,只好谎称自己被性侵,甚至一状告上法院。不过法官调查期间发现,小琴虽然称自己被性侵,但是却曾传简讯给好友「X,我跟他打了」,因此认为是合意性交。
判决书指出,小琴和张男认识后陷入热恋,2人在去年12月于男方住处发生关系,没想到今年1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深怕被骂毫不犹豫的选择堕胎,并将胎盘送验提告,谎称自己遭到性侵。
案件审理期间,小琴表示,被逼迫发生关系的当下就有表明不愿意,但是抵不过男方的大力气,先被压在床上动弹不得,接着裤子就被整件脱下硬上了,由于当天张男有喝酒,所以害怕乱叫会惹怒对方,只好乖乖听话;不过对于少女的指控,张男频喊冤,只承认和小琴发生过关系,但强调双方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
法院指出,少女虽然称自己被性侵了,但是到警局时态度相当冷静,只说了句,「他又把我裤子拉下来,我们就开始做了」,甚至事后还曾传讯息给朋友说道,「X,我跟他打了」、「我现在越来越乱」等语,与一般被害者的态度差很多,认定为合意性交。
法官表示,虽然双方在两情相悦的发生关系,但小琴为未成年少女,考量张男案发时年仅18岁,血气方刚一时没有考虑周全才犯错,且犯后态度良好,并与少女及其家属以30万和解,所以依妨害性自主判刑有期徒刑5月、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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