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9月23日,国泰君安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需提交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正式宣布该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