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连署站触法非个案?警政署曝:各县市都有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邀集内政部长林右昌率同所属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国民党立委李德维质询提到。(摘自国会频道)

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在全台各地广设总统连署站,盼能冲高连署份数,但士林地检署接获检举,指有连署站疑花钱购买个资冲连署数,讯后已有6人交保,沈姓主嫌被声押禁见获准。警政署长黄明昭23日说明,各县市都有搜报到类似案件,目前还有其他个案在查,至于具体数据现在还不便说明。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邀集内政部长林右昌率同所属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国民党立委李德维质询指出,继新竹县新埔镇镇代会主席王增基给连署民众提供奖金被羁押后,昨日又发生双北地区有连署站涉嫌花钱买个资,询问内政部目前掌握情况为何?是个案还是普遍状况?

黄明昭回应,此案属于警政署查贿项目之一,最高检察署统合调查局、警政署、移民署、廉政署等查贿团队,只要有线索和情资都会查办,上述两个个案就是接获情资后的追查结果,「目前还有其他个案正在进行中。」

李德维追问,还有其他地区有相关情资回报?黄明昭说,针对类似案件,各县市都有在搜报,至于具体数据,因为正在进行案件侦查,比较不便说明。

李德维接着提到,有「大律师」认为,民众拿钱协助连署看似有对价关系,但被连署人目前还不是选举候选人,还无法适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更何况这些民众虽然连署支持,但投票时也不一定会投给他,似乎难构成贿选?林右昌回应,此种情况还是要以选罢法相关规定做侦办。

李德维说,按照外界所说,被连署人不一定会成为候选人,或成为候选人后连署民众也不一定会投给对方,但此种情况已经发生金钱交易事实,盼内政部、警政署特别注意,绝对不能容许违法行为,甚或地方帮派介入。

不过根据选举免法第87条规定,对连署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或不为连署,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