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明确规定单块土地出让面积上限

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其中小城市(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观点地产网讯中国国土部11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印发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两项通知,对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中明确规定了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其中小城市(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分析人士认为,规定单块地块的出让面积上限,对目前讨论甚热的开放商囤地问题有一定的打压作用。同时,制定单块土地出让面积上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单宗土地出让价格,使中小开发商免于被排出竞争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