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法明年实施 内政部:地方可据此调整国土功能分区

《国土计划法》明年全面实施,地方政府可适度划设城乡发展地区,对产业用地进行检讨与调整。(资料照片)

《国土计划法》明年全面实施,内政部今天表示,对于农业发展区,地方政府待法案全面施行后,可透过定期通盘检讨以及办理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等机制,调整国土功能分区。地方政府并可提出具体规划,适度划设城乡发展地区,同时透过国土计划机制,对产业用地进行检讨与调整。

内政部表示,国土计划法104年的立法意旨,即为建立整合管理机制,以协调产业均衡发展,落实合理土地利用,保护国土与自然资源。内政部长刘世芳上任后,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协商,偕同次长董建宏及国土署长吴欣修,拜会各地方政府以及民间社团。

内政部指出,刘世芳上任至今,已亲自拜访多个县市,表达中央对于国土计划的支持与关切,并聆听地方政府对于国土计划法的各项疑虑,同时就农业发展区、产业用地、土地使用管制、新旧制度衔接、原住民土地规划等议题,逐一释疑。

国土计划法在104年12月由朝野共同努力下三读通过,第一条立法目的即明订「为因应气候变迁,确保国土安全,保育自然环境与人文资产,促进资源与产业合理配置,强化国土整合管理机制,并复育环境敏感与国土破坏地区,追求国家永续发展,特制定本法。

立法至今将近10年,内政部强调,台湾面临剧烈气候变迁及重大产业转型,内政部虽为国土计划法主管机关,但均衡产业发展、永续环境保育,中央各部会与各地方政府必须协力合作,共同面对台湾社会与自然环境的挑战,一同打造更合宜的国土空间。

对于外界谣传一旦被划定农业发展区未来就不得变更,内政部表示,此为不实讯息,切莫采信。农业发展区正是为了保障辛苦务农的农民,确保农业生产区位的安全性,并且衔接农业部所提出各项补助措施,妥善照顾农民权益而划设,待国土计划法全面施行后,地方政府可透过定期通盘检讨,以及办理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等机制,调整国土功能分区。

此外,因应国家各项重大建设推动与产业发展需求,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也可以在符合各部会产业政策及相关划设条件下,提出具体规划,适度划设城乡发展地区,维系地方发展;而待国土计划法全面施行后,也可以透过国土计划的机制,对产业用地进行检讨与调整。

内政部表示,国土计划法的落实,是为了建立国土空间的使用秩序,追求产业发展与环境永续的双赢。对于农民权益与产业发展,一定会妥善保障并协调均衡发展。面对社会不同看法,内政部会更积极沟通,稳健推动国土计划法。内政部也吁请中央各部会及县市政府,在气候变迁与产业转型的挑战下,携手合作,共创永续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