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每坪加4万!购屋族傻眼PO网骂 专家曝一种情况可索赔
▲地政三法通过后,未来预约单不得再加上「须经建商同意后方得出售」等字样。示意图。(图/记者陈建宇摄)
民众购屋时若已经下订,却遇到建商或代销要强行加价时,到底该怎么处理?近期就有民众在脸书社团上投诉表示,自己在过年前下订某建案,过年后代销业者却要加价,业者指出,若未签约,消费者大可以直接退订金;若已签约,更可以要求建商2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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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在脸书社团「靠北建商2.0」发文指出,他在过年前下订竹北某建案,但年后却接到代销业者通知,表示该建案的建商要涨价,更称原本每坪要加4~5万元,但因为看在他们是已经下订的客户,因此争取到每坪只加2万元,让投诉者非常傻眼。原PO指出虽然还没有签约双方都可以反悔,但质疑建商搞了这种伎俩之后,未来怎么可能相信他们的诚信及后续售后服务。
房市专家陆敬民表示,这个案子衍生出来的风波,已经逐渐在新竹地区传开,按照合约的精神来看,买卖双方在下订时对于价格若已合意,那么日后建商片面涨价,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就应该退款给消费者外,另外赔偿1倍的违约金,否则消费者通常不会善罢甘休。
▲房屋预约单若涉及不法,会被主管单位处以重罚。(图/业者提供)
上扬国际建筑团队营业四处总经理施栋沥表示,根据不动产买卖定型化契约规定,买卖双方如果已经谈妥金额并签订合约书,买方也已支付订金,此时卖方不得因为任何理由而拒绝出售,否则除了要退还订金之外,还得要赔偿订金1倍的违约金给买方。
但吊诡的是,很多时候民众下订买房时只会先拿到1张预约单,有时上面还会印着「此金额须经建商同意后方得出售」,这时候这张预约单的意义就像买中古屋常用的「下斡旋」,若建商坚持不卖消费者也只能苦往心里吞。不过去年底修正的地政三法已调整,未来正式实施后预约单上,不可再加注须经卖方同意价格才算数,也是对消费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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