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除罪化再闯关 蓝绿互杠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1日将继续审查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等人所提《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华民国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机要费、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则不罚。

柯建铭表示,过去特别法修正后,所除去罪责的6500人中,也包含前总统马英九,而国务机要费案却不在此限,坦言对陈水扁而言有失公允,「国务机要费本来就是总统的特别费」指出此案修法有其必要、正当性。

柯建铭指出,国民党不能因为此案最大关联者是陈水扁,就强加干预、杯葛,企图将陈水扁作为「选举提款机」,国民党要反对,要抗争到底,也要讲出一个道理,呼吁国民党能排除杂念,公平、理性地看待这项法案的修正与否。

曾铭宗直言,假设国务机要费要除罪化,当初谁拿了钱都要出来讲清楚说明白,国民党团成员都主张一定要强力抗争,相关细节将召开党团大会讨论,并呼吁民进党要知所进退,不要用多数暴力,且过去立法院也没有只为一人修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