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男师性侵、猥亵10余名女学生 逼口交吞精喊「很营养」二审出炉

2004年退休、目前被押的国小S姓男老师,被控任教期间性侵或猥亵10多名女学生,台南高分院10日合并改判徒刑10年,此案还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2004年退休、目前被押的国小S姓男老师,被控任教期间性侵或猥亵10多名女学生,甚至要求被害女学生为他口交并吞下精液,还说「这很营养」,十分变态。台南市政府教育局2020年获报后,清查发现有2名受害女学生还在追诉期限内,经校方告发、检方起诉后,一审依6件强制性交罪、20件猥亵罪合并判刑13年;案经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10日合并改判徒刑10年,此案还可上诉。

据了解,这名S姓男老师2004年8月从台南市某小学退休,由于他曾在台南市2所国小任教约20年,退休时50多岁,估计目前已经70多岁。

判决指出,2002年9月到2004年6月间,S师担任未满14岁的A、B等2名女学生班导师。其中,2003年12月到2004年1月间,S师以每周2次的频率,在任教小学的某顶楼夹层处,违反A女意愿强吻女学生的嘴、隔衣摸胸、屁股与下体,或掀衣吸舔A女胸;,女学生虽用牙齿抵住S师舌头,但S师仍硬来,女方觉得对方是导师反抗无用,遭S师猥亵12次;另有4次猥亵过程中,S师还强压A女头部为他口交,合计性侵4次。

另外,2004年3月至同年4月间,S师也以每周1次的频率,在相同地点,以相同方式对A女猥亵6次;另2次猥亵过程中,也强迫A女为他打手枪与口交,共性侵2次。

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间,S师还在任教小学的顶楼夹层处,违反B女意愿,强吻B女的嘴、猥亵,合计2次。

可恶的是,S师性侵女学生时,竟还称赞女学生的胸部很漂亮,并要求A女与另位女同学轮流帮他口交;射精时更要求女学生将精液吞下去,还说「这很营养,我老婆都是这样」。

一审还调查其他6名女学生证人,得知S师对这6女也有亲嘴、摸胸、要求女学生为他打手枪等犯行,但因6人从受害到举发报案的时间,已经超过追诉权时效,无法追究S师对其他受害女学生的刑责。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