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妹搭手扶梯惊「裙子遭掀开」 回头一看吓傻了
一名男子前年在古亭捷运站手扶梯附近徘回,随机尾随穿着短裙的女子偷拍裙底风光。(示意图/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吴姓男子前年间,持手机在捷运站内偷拍穿着短裙的国中女学生,因女学生察觉裙摆有遭掀动的感觉便回头查看,当场目击吴男持手机在裙下鬼祟。台北地院审结,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窥视身体隐私部位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姓男子2021年5月11日晚间9时许进入台北捷运古亭站,期间多次在2号出口手扶梯处,持手机尾随穿着短裙的女子后方搭乘手扶梯上楼,随后又于出口楼梯步行下楼。
同日晚间9时43分许,吴男见一名穿着国中制服裙、肩背国中书包的女学生A准备出捷运站,便以相同手法尾随A女搭乘手扶梯,开启手机照相功能,自后方偷拍A女裙底风光,直到A女察觉后方裙摆有遭掀动的感觉,回头一望随即目睹吴男持手机,A女吓得快步离去,返家后由家人陪同报警,全案才曝光。
台北地院审理时,吴男称当时他在捷运站附近上完声乐课,前往停车场开车返家前,先到捷运站上厕所,期间同时处理工作的事情,但因捷运站网路不佳,便在捷运站内上上下下寻找网路讯号较好的地方,他仅是凑巧跟在A女后方,拿起手机时不慎勾到A女的裙摆,才衍生误会等语。
但法官勘验A女的证述后,认定吴男在A女回头之际,眼神飘向右方不敢直视A女,为心虚表现,不采信吴男说词,考量吴男有性骚扰前科,这回犯案又不认罪等情状,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窥视身体隐私部位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