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遭男友内射「搞出人命」!法官1原因让他减刑

一名林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年仅13岁的国中少女,二人也火速发展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并前后6次与小女友发生性行为。(图:shutterstock / 达志)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透过网路认识年仅13岁的国中少女,经过短暂时间的交流后,火速发展为男女朋友的,而林男期间也因「欲火难耐」,一共6次与小女友发生性行为。直至晓云察觉自己可能怀孕,因此前往就医,事情才遭到曝光,林男也被对方的母亲一状将他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审理,依6个妨害性自主罪判处2年2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于2023年4月至5月间透过知名交友软体,结识少女晓云,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顺利发展为情侣关系。不过林男明知晓云当时年仅13岁、尚未完全性自主决定能力,却仍将她带回租屋,先发生4次性行为;待晓云年满14岁时,林男又与她发生2次性行为。

直至晓云怀疑自己怀孕,于是前往就诊,后经医院通报,林男行径因此曝光。

台中地院审理,审酌林男明知晓云年龄,却为满足一己私欲,竟先后6次与她发生性行为,影响其身心发展,但衡量双方当时为恋爱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且林男事发时尚未年满20岁,思虑难免未尽周全,自我控制能力亦较不足,难以过度苛责。

法官表示,林男坦承犯行,深知其所为非是,并与晓云母亲达成调解、获得原谅,依4次对未满14岁以上女子为性交罪,判处他7月徒刑,6罪一并执行2年2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