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怒告爸妈 讨每月5千扶养费:10年没人关心
▲妈妈供称,当初协议长子由爸爸扶养。(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屏东一名李姓国中生从小父母离婚,由姑姑带大;他日前向法院声请父母需要支付每月5千元的扶养费。不过,妈妈提出离婚协议和低收入证明,驳回对女方的声请,未出庭的爸爸则需每月支付5千元给儿子。
判决指出,李男的父母2006年离婚,对儿子一点关心都没有;他由姑姑带大,尽管爸爸曾答应会每月给5千元,却都失约,因此,向屏东地院声请父母支付扶养费。妈妈出庭供称,当初离婚就协议长子由爸爸扶养,次子则交给妈妈;另外,她现在是低收入户而且罹患乳癌等症状,平时母子只能靠家庭代工过活,实在无力再负担。
至于爸爸的责任部分,法官认为,爸爸从未出庭,而且名下也没有财产,不过有2015年的劳保投保薪资,每月应支付扶养费;尽管妈妈基于亲权有义务扶养,但是衡量种种因素,驳回儿子向妈妈的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