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法挨批粗糙 恐害子孫沒魚可抓
海保署昨在瑞芳区举办海洋保育法公听会,渔民反对仓促立法,要求保障作业权利。图/读者提供
海委会海洋保育署昨天到瑞芳区,召开海洋保育法北区说明会,新竹、花莲以北12个区渔会代表出席。渔民担心法案条文未明定保育区画设作法,恐损害未来捕捞权益,要求画设保育区作业应有一定比例的渔业人士代表,不能仓促立法。
行政院今年2月通过「海洋保育法」草案,渔业界质疑叠床架屋,保护区画设作业规范不明确,也可能让未来的子孙没鱼可抓。
海保署副署长吴龙静说,海洋保育法的重点是赋予主管机关划定庇护区、管理保护区、公告禁限制行为、调查实施保育复育措施及派遣观察员搜集资料权限,进一步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育与复育、促进海洋保护区域整合规画及执行。
瑞芳区渔会总干事黄志明说,肯定海保法的立法美意,但做法太过粗糙,未来如果要画设保护区,应该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要经过渔民同意才可以。瑞芳一带渔村以沿岸渔业比较多,不像南部是远洋渔业,立法若不完善,以后瑞芳的子孙就没有鱼可抓。
全国渔会总干事林启沧说,渔民非常担心海保法实施后,作业权利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未来保护区要画在哪里?要画多大?渔民受影响有什么辅导跟补偿措施?保育有成到什么程度都没有订定清楚。未来保护区画设审议委员会,规定专家学者和民间团体代表不能低于一半,受影响最大的是渔民,应规定渔民代表最少要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