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民、国两党何不率先修立军法审判(李庆平)

「军令」、「军法」、「军纪」是对军队领导统御不可或缺的有效工具。(示意图/shutterstock)

环顾全世界各国军队,无军法审判及军法官者, 实寥寥无几,而中华民国却无军法审判及军法官最为醒目。

「军令」、「军法」、「军纪」是对军队领导统御不可或缺的有效工具。

1949年以来中华民国(台湾)一直面临有战争的危险,而近3年来台海危机、更使台湾成为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

台湾除了军队没有军法制度,同时又实行募兵制为主。军缺兵源而又无军法审判可管,是以倘若开战,对国军调度、管控可谓雪上加霜。

四面环海大患压境的台湾,处境比以色列更危险。但以色列自1948年建国以来凡是18岁公民皆要参军(即义务役),为期28个月(女姓),及32个月(男性),真可谓全民皆兵。再加上军法制度,使以色列的军队在过去70年,成为中东地区不败的劲旅。以色列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以色列人民有共同的族群意志,要保卫民族命脉和国家的生存及发展。

再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军队中设立一个独立有效的军法系统,同时有保护官、士、兵的独立督察(Inspector General)系统。美国军队的特殊法律制度不论是承平时期或是烽火战地,在国内外皆行之无碍,并有效执行,使美军能维持良好的军纪及战力。

美国参众两院议员,曾提出修正提案,希望美军在美国本土时,军中的性骚扰案子,交由司法机构刑事法庭承办。此修正案虽得到许多女权组织支持,但因侵蚀到指挥权的管辖,会削弱了军队指挥系统的效率,产生对军队体制与统御的副作用,因国会聪证会时,国防部强烈反对,修正案皆未被通过。

台湾取消军法审判及废除军法官改由司法机关办理,是因2013年洪仲丘案而引起,陆军五四二旅洪仲丘下士不幸过世,实属遗憾,但此案也不至于要憾动国本,延伸到国军自黄埔建军以来的军法核心制度,军法审判,使国军军法难以维系,也会影响作战时之战力。

笔者曾请教一位退休的国军四星上将,取消义务役年限、军法审判及军法官,对国军士气及战力有无影响?他双手一摊无耐的说:「现阶段国军在台湾是弱势团体」。

2013年国民党及民进党立法委员在立法院,竟然轻率通过废除军法审判,也废除军法官,这些政客真不知国家的处境,而以军事外行来干扰内行。

如今台海危机,蔡英文政府正大量购买武器军备,并拟建立后备部队,更要军队基层官、士、兵进行巷战训练,此一态势呈现台海危机已相当严峻。前国防大学战争学院李志尭副院长曾撰文:「军队无军法,即使满手先进武器,也将虚有其表,毫无战力。」

当国家有可能迅速面临战争危机之际,呼吁立法院各党派应积极的考虑修法,让国军恢复适当义务役年限,军法审判及军法官,此乃当务之急。(作者为前中国广播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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