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乌龙税单修法开倒车(李克)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税捐稽征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中华人权协会日前协同多位税灾户赴立法院陈情,认为修法鱼目混珠。(姚志平摄)

中华人权协会日前协同多位税灾户赴立法院陈情,召开「小心恶税天降 人民惨兮兮」记者会,税灾户控诉遭受不合理的税单突袭,造成生计困顿,生不如死。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高思博认为,乌龙税单不肯改,僵化的税务行政,质疑是绩效、税务奖励金因素作祟。

近期财政部强行通过《税捐稽征法》的修法是鱼目混珠,明修栈道却暗渡陈仓,加上多数立委的护航,台湾税灾户遍地哀嚎,有心人却救不了!财政部对外宣传这次修法是把逃漏税的罚则提高,还维护纳税人权利,把滞纳金降低,号称修法是兼顾租税公平和纳税权利,却绝口不提暗度陈仓修了《税捐稽征法》第28条,因为政府错误课税时,人民要求政府退税的权利本来没有期限,却修改变成15年的期限。

立委李贵敏表示,立委们(包括曾铭宗、蔡易余等多位)已发现税制的不公平,包括《税捐稽征法》第28条的修正,居然政府的错误,该还钱于民的期间,从本来没有时效变更到有时间(15年)的规定,这简直是开民主倒车,恶法将成为欺压人民的工具!

曾担任财政部常务次长的曾铭宗委员表示,很多冤税救济,老百姓付出惨重的代价,不但要面对很冗长的行政救济,即使律师或人权协会的协助,仍是远远不足,《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完全没有办法保障所有纳税人该有的权利。他强调政府的乌龙税单为什么要定期限15年?很多民众信任政府、信任国税局,而且税是很专业的东西,政府有档案资料,所以乌龙税单订定申请退税的期限,是非常不应该的。

以前台湾钱淹脚目,现在是税灾户满天飞,从民国90年每年欠税欠费的190万件到109年的1431万件,成长7.5倍。案例多不胜数,例如:

一、因买卖未成立,吴沛纯小姐照理不是补习班的所有人,税捐机关却将补习班所欠的160万税款算在吴小姐头上。被一张莫须有的税单逼得一辈子都毁了,苦苦诉求无门。

二、黄文皇是公益律师做善事反被害!1亿1千多万元天价税单险逼死公益律师。他在民国97年受委托处理第一桩抛弃遗产继承,公益律师并非纳税义务人,政府怎么把税单开给他,甚至还罚款,国税局什么也不管,就是不撤销税单,后来找当时财政部次长张盛和陈情,张盛和表示:「如果不罚你,你会和那些继承人勾串。」面对凭空冒出天价税单的压力,黄律师好几次都差点想跳楼轻生,税单至今尚未撤销。

高思博发现这么多税灾户情况各不同,但有3个共同特性:一、恶税天降。没有办法预测,也没有办法躲避。二、税梦人生:接着进入财务或人生无法周转的阶段。就算卖财产来还都不一定能够处理?而且你面对的那个讨债的手法是比民间的讨债公司还凶。凡国税局移转给行政执行署的案件一律强制执行。三、税单既出驷马难追:即使是税捐单位的错误,他们也不愿意站在对人民有利的立场来解释相关的法律,事实上《行政程序法》第117条就可以自行解套。为何乌龙税单出去以后,打死都不愿意改?他认为僵化的税务行政,牵涉到是绩效、税务奖励金因素作祟。他呼吁不能这样继续下去,否则未来税灾户会越来越多。

(作者为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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