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黑白挂勾拥枪杀掳掠牟利86亿 为首2人一审判处死刑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海口首恶涉黑案件一干144名被告。(海南特区报)

新华社21日报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去年11月间起诉的海口市海府地区重大涉黑案件,一审宣判,判决书超过1000页、80多万字。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领导者吴宗隆、组织骨干成员李平两人死刑;其他142名被告,分别判处25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以吴宗隆为组织、领导者,李平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海口市海府地区盘踞近30年,借由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达20余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86亿元)。

该组织先后被查获枪支21支,其中射击运动步枪1支、大陆国产「五零式」冲锋枪1支、制式手枪10支、猎枪4支、仿制手枪5支,查缴子弹1300余发;该组织长期在海府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具体犯罪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20个罪名,1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共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该组织在成员实施犯罪后,指使、安排他人投案顶罪,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该组织把持基层政权,大肆圈占土地;该组织为寻求非法保护,以非法利益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宣判后,被告吴宗隆、李平等人不服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