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绿碳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狄建山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7月9日,海南证监局公告称,海南绿碳坊科技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狄建山因未尽职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据此,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绿碳坊科技及董事长狄建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事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复议与诉讼期间,海南证监局将持续对海南绿碳坊科技及狄建山执行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