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对于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5%调整为20%。

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成员名下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所购买的自住住房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已有1套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有1次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再次购买的自住住房适用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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