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变装避税 长沙海关查扣367台iPhone6

10月13日讯,iPhone6、iPhone6 Plus(以下统称iPhone6)尚未在中国大陆发售,精明的海淘族们早已通过国外购物网等抢先购到新机。不过,还有不少“海淘族”在物品邮寄上遇到了麻烦。截至10月11日,367台从境外邮寄回来的iPhone6被“扣留”在长沙海关,其中122台必须退运,245台可征税放行,收件人已缴税领走68台,还有177台等待认领。

1个邮包放2台及以上手机即被退运

为何从国外寄回的手机无法顺利通关?长沙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人龚先明介绍,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总价值不能超过1000元人民币。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他说,个人邮寄一部自用的iPhone6,虽然价值超过1000元,也可以缴税入境,征税标准旅客携带入境的征税标准一致,而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之一,需征税10%。

367台被扣手机中,为什么有122台必须退运?龚先明说,主要因为有很多邮包中含有两台或以上的手机,最多的六七台,只能办理退运手续。有的则是买主自动放弃货物而被退运。

“我国规定,手机作为商品进口,必须从境外发出前,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和《自动进口许可证》,而实际上,已邮寄入境的手机难以按货物报关,只能退运。”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