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湾恋人》童星西瓜刀砍死人 判17年落跑遭通缉

曾演出偶像剧《海豚湾恋人》的童星王欣逸(中间低头用手遮者)(本报资料照片,蔡依珍翻摄)

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为帮朋友出气,和同伙林泓嵘拿西瓜刀、球棒痛殴曲姓少年致死,王遭判刑17年定谳、遭通缉中;林泓嵘部分,最高法院驳回林的上诉,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对少年犯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全案定谳。

王欣逸与陈姓女子是朋友关系,2016年一起寻仇拚「输赢」,把当时14岁的曲姓少年在短短20秒内,密集、猛力持械攻击,造成对方背部有2处10公分以上深处撕裂伤,大量气血胸、颅骨骨折并颅内出血、腹腔内大量出血等伤害。

曲姓少年在同日夜间10时37分送医,到院前呼吸心跳即已停止,虽经紧急救治恢复生命现象,仍始终处于重度昏迷状态,最终因中枢神经性休克与呼吸性休克,隔年1月14日死亡。

王欣逸2020年遭台湾高等法院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对少年犯杀人罪判刑17年,因王逃亡且未上诉已确定,王遭通缉中。

林泓嵘部分,高院更二审考量林是在攻击过程中,因血气之勇,升高为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并非自始就要取人性命,其所造成的伤势为被害人死亡次因,但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取得谅解,判处有期徒刑15年,林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