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初审过关 关键条文皆保留
▲财政部所推动的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初步送出委员会,但是关键的条文仍要协商。(图/记者陈韦帆摄、示意图)
财政委员会今(30)日审查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希望可以以优惠的税率吸引境外、台商资金可以回台投资,但是关键的条文通通保留院会讨论前,送党团协商,但立委表示,海外或台商资金近期还是有机会看到优惠税率过关曙光。
财政部今日审查「境外资金汇回及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也就是所谓的境外资金汇回专法。
虽然委员会已经初审通过,但是立委包含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对于资金汇回会流入不动产市场等疑虑,无法被厘清;以及民进党立委余宛如认为,根据财政部推估,每年资金回台最高8,907亿元,创造的每年税收最多592亿元,显然仍然不足。
所以海外资金汇回的关键的条文皆被保留,包含优惠税率8%、10%;汇回资金中仅只有25%可以投资金融商品;汇回的资金必须在专户当中5年,5年之后才能分年提取,以及企业汇回实质投资必须多久之内完成投资、多久才可以适用更优惠税率4%、5%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