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查缉队诈领737万检举奖金 今遭监察院弹劾
监委仉桂美(右)、王美玉(左)今天下午举行弹劾记者会。(赵婉淳摄)
海巡署宜兰查缉队前中校分队长沈大祥,涉嫌于2009年至2013年间,利用人头制作假笔录,诈领检举高达737余万元检举奖金,前宜兰查缉队长张志勇,身为主管竟未察觉,而前台北查缉队员江承宏、前宜兰查缉队员罗博雄为求绩效,配合行事,监委仉桂美、王美玉今天提案弹劾,其中沈、张、江以12比0通过,罗以8比4通过,全案送公惩会审理。
王美玉说,沈大祥利用「单线领导」制度的局限与困境,诈领检举奖金,由于内部人踢爆的话,发放的咨询奖金金额较少,若为外部检举的话,获得的检举奖金金额较高,虽然沈大祥大多情资来自B1,但却转给其友人A1当人头,赚取检举奖金。
仉桂美表示,此案目前法院一审判决结束,但尚未定谳,牵涉财胜发号、南海六六号等好几条查缉私烟的船舶,发现沈大祥透过伪检举人A1,领取扣税后的奖金,大部分由沈本人独拿,但有少数案子会与A1朋分。
仉桂美解释,为落实保护消息来源,在申请检举奖金时,不一定要付检举笔录,可事后再补,因此过程中,只有主侦人与主要检举人知道消息,沈大祥可在「单线领导」中上下其手做出行政违失。
仉桂美指出,张志勇在财胜发号案、南海六六号案,因其为单位主管,应明白知悉案件情资来源管道,却未能制止或举发沈大祥利用A1为人头检举人情形,违法图利他人;江承宏则在联胜发号案中,迳自制作未经一问一答虚伪检举笔录,即便A1告知其为人头检举人,江仍未悬崖勒马;罗博雄虽知情消息来源不是A1,仍便宜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