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队员酒驾肇事 诡辩「媒体没报不影响机关」求免责 法院打脸
去年底海巡署舰队分署队员萧伯岐在澎湖聚餐喝酒返家后,开车外出追撞机车骑士,酒测值为每公升1.2毫克,惩戒法院判决降2级改叙。(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底海巡署舰队分署队员萧伯岐在澎湖聚餐喝酒返家后,开车外出追撞机车骑士,警方到场进行酒测,他酒测值为每公升1.2毫克,海洋委员会将他移送惩戒,他辩称酒驾没有媒体报导未影响机关形象,惩戒法院仍认为有维护公务纪律必要判决降2级改叙。可上诉。
海洋委员会移送指出,萧男在去年12月28日于澎湖聚餐饮酒返家后,再驾驶自用小客货车外出,却追撞樊姓骑士的机车,致对方受有轻微挫伤,嗣经警方到场处理时,测得萧的吐气酒测值为每公升1.2毫克,经澎湖县政府警察局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刑事部分,澎湖地方检察署侦办,检察官谕知对萧男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
萧遭移送行政究责部分,他辩称酒后驾车后,未表明公务员身分,亦未有媒体报导,未造成社会观感不佳,影响机关形象,且已受任职机关记过、调职及列为考绩丙等处分。
惩戒法院认为,萧男酒后驾车行为在客观上已足严重损害政府信誉,有维护公务纪律必要,至媒体是否报导仅系传播形态之一,尚不足为不生政府信誉损害之依凭,判决降2级改叙。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