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洞便道车速43公里遭取缔 网友:难道要用推的?
高雄市三民区高速公路涵洞雨皓东路口便道,该地点常发生事故,常有超速、骑机车未戴安全帽、汽车单行道逆向违规行驶等;不过,日前有民众反应:「才43公里遭警察取缔,因该路段限速30公里,感觉夸张」。超速被检举民众将罚单贴在网路社团引来许多网友喊扯、批抢钱,有人甚至留言「难道要用推的」;7日上午警方作出回应,是附近居民不满机车车速快,担心影响社区行人安全向总统府信箱检举,警方依法取缔。
▲民众反应:「才43公里遭警察取缔,因该路段限速30公里,感觉夸张」。(图/记者宋德威翻摄)
▲▼警方呼吁民众,行车经过该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遵守交通规则,以维护自身及用路人安全。(图/记者宋德威摄,下同)
高市警局三民第二分局日前接获民众检举表示,于高雄市三民区九如一路至本馆路段之高速公路便道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希请警方对于超速行为严厉执法。案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队行文三民二分局加强取缔举发。
警方表示,经查该路段北向南及南向北两侧限速值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依道路状况订定之,且皆设有限速30公里之标志,车道上划设限速30公里之标线。另有鉴于九如一路至本馆路段之高速公路便道交通事故较多,事故发生原因多为超速所致,且道路周边有大华国小、东光国小以及阳明国中,为众多学生上下学之必经道路。
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交通组组长刘易鑫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汽车驾驶人,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或低于规定之最低时速,除有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情形外,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三民第二分局交通分队员警规画取缔勤务,实施交通违规测速照相及举发,以吓阻该路段之违规情形。警方也呼吁民众,行车经过该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遵守交通规则,以维护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