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10人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检取DNA」 24岁撞警男成首名被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6月30日生效后,不少民众7月1日参与游行示威,警方最终拘捕370人,并对10名涉嫌违反国安法人士检取DNA样本,做法罕见,而骑摩托车撞伤3名警员的24岁男子,成为法例实施后首名被检控人士。
据《香港01》报导,《港区国安法》生效的首个七一, 6男4女涉嫌违反当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被捕,当中部分人因持有、挥舞或展示包括写有「香港独立」、「民族自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旗帜或标语而被捕。
警方证实于调查期间,根据《警队条例》向该10名被捕人士检取其非体内样本(DNA)。有大律师指出,被捕人如非犯下严重、可逮捕的罪行,一般刑事案件不能取得被捕人DNA,认为做法罕见,估计警方是希望调查被捕人与其他早前发生的案件是否有关连。
目前,被捕人士中5男4女已获准保释候查,需于7月下旬向警方报到。而24岁男子因于1日下午3时许,驾驶一辆车尾插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橙红色摩托车,驶至防暴警于告士打道设置防线前,有警察上前图阻截,他其后右转至柯布连道被多名防暴警员制服拘捕。
网上影片显示,当时数名防暴警员于马路尝试阻截该辆摩托车,但男子并未停止,有警员被撞弹开倒地,男子随后倒地,多名警员上前制服。事件导致3名警员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伤,男子涉疯狂驾驶及违《港区国安法》被捕。
▲七一铜锣湾游行。(图/翻摄自香港警察)
报导指出,该名男子被正式落案控告违反《港区国安法》,是法例实施后首名被检控人士。他暂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案件由警察新成立的国安处处理,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据了解,被告现在被控的罪名,是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0、 21及24条提控,其中涉及恐怖活动的第24条,其罚则列明,若未有造成严重伤亡情况,有机会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有人严重受伤或死亡,或是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可被判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20及21条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则须视乎其严重性,若非属严重情况,可被判3或5年以下的刑罚,若是最严重的,可被判10年以上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