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同事垫付24万医疗费,结果被赖账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志敏 记者 严君臣)下夜班后,独自在异乡打工的杨某突发疾病,被同事张某送到医院急诊。好心的张某不但陪同其转院治疗,还先后垫付了24万余元的医疗费。没想到一个多月杨某出院后,竟然赖账不肯还钱了。12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通崇川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老家河南的杨某独自一人在海安打工,某天清晨夜班下班后在宿舍突感胸口疼痛,同事张某见状将杨某送至当地医院急诊。因杨某动弹不得,张某为其垫付费用做了CT检查。报告出来后,医生诊断为主动脉血管夹层,病情十分凶险,医生建议立即转院至南通市区或上海的医院治疗。张某联系杨某远在河南的妻子林某,告知其情况后,便陪同杨某赶往南通市区医院,并帮助办理转院及住院事宜。

到了南通某医院,因急需手术,而林某还在赶来的路上,张某应林某请求先行垫付了治疗费用进行抢救,张某共计垫付医疗费24万余元。一个多月后,杨某出院,夫妻俩却一直拒不返还张某垫付的治疗费用,张某无奈下将夫妻二人诉至崇川法院。

法院受理后,向杨某夫妻二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但开庭当日,夫妻二人没有到庭应诉。承办法官拨打电话了解情况,杨某称自己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该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拒绝返还。法官耐心调解未果,杨某夫妻二人也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最终依法判决杨某夫妻二人共同返还张某垫付的医疗费2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出于好意,在危急情况下应杨某妻子的要求为杨某垫付治疗费用,使其疾病得到及时治疗恢复健康。杨某夫妻与张某形成借贷合意,杨某夫妻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返还张某垫付的费用,其拒绝返还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心垫付医疗费能帮助他人解决燃眉之急,甚至能够挽救一个家庭,受益人应常怀感恩之心。本案的裁判有助于引导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社会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