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个部门制定措施满足养老行业发展需求
原标题:河北省20个部门制定措施满足养老行业发展需求(引题)
养老服务人才,这样扩供给提素质(主题)
河北日报记者 高珊
近日,省民政厅等20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发展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和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推出系统性政策措施。
当下,我国庞大的老年群体释放大量养老需求,养老行业对人才需求量巨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2.9亿人。据统计,我国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达到600万名,但目前相关从业人员只有50万名。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是省委、省政府2024年实施的20项民生工程之一。截至6月底,今年全省已组织1.9万名养老护理员进行基础科目培训,对9000名养老护理员骨干进行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全省600名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示范观摩培训。
围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今后,我省将发挥院校主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在衡水健康科技职业管理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鼓励跨行业引进人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家政+养老”“社区+物业+养老”等服务模式,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
针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人才短缺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剩余劳动力、留守妇女、农村低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拓宽用工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
除了更好地引导相关人士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我省还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实习实训”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人才培育模式,组织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实现教学培养与就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健全完善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机制,省级层面重点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示范性培训,每三年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员轮训一遍;市级层面重点开展养老服务骨干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县级层面开展全覆盖基础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8小时;养老服务机构强化主体责任,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原则上每年岗位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扩大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仅要让人才“进得来”,更要让人才“留得住”。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是提升职业吸引力的关键因素。
今后,我省将把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并列为急需紧缺工种,补贴标准上浮10%。对在养老机构稳定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从业奖励。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除了薪酬水平,稳定的职业发展空间、清晰的职业成长通道也为求职者所看重。按照措施中的要求,我省将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激发技能人才培养动力活力。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确定、考核认定和证书颁发。畅通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和评价办法。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