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跨坐机车遭逮 法官认为没发动事实无罪
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市蔡姓男子酒后把机车牵出停车格时被警方拦查,酒测值达每公升0.28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高雄地院认为,蔡男并没有骑车的事实,最后判他无罪,可上诉。
高雄市蔡姓男子酒后把机车牵出停车格时被警方拦查,酒测值达每公升0.28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高雄地院认为,蔡男并没有骑车的事实,最后判他无罪,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去年6月21日下午,蔡男在凤山区的一家电子游艺场前停车格跨上自己的机车,正要往后滑出停车格时被员警发现。警方盘查发现蔡男酒气浓厚,一测发现酒测值达每公升0.28毫克,依公共危险罪送办,并被检方起诉。
蔡男辨称当时他只是坐在机车上抽烟,就算有喝酒,也没有发动机车,不算酒驾。员警证称,蔡男当时看到员警才立把车停好,没办法确认他有没有发动机车。
法官认为,检警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蔡男当时是采「动力运转」方式骑车,认定蔡男并没有实际骑车的行为,最后判他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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