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粉知己酒駕…台中男吃連坐罰單辯「不知」法官信了撤罰
台中市周姓男子在前年底接获黄姓女子的电话,要他开车前往梧栖区KTV接人,周男开车到场后,见黄女搀扶另名已泥醉女子,因黄女告知知道泥醉女子住家,周将车辆交给黄女驾驶,未料黄女途中撞上护栏肇事,警方发现黄女酒驾后,周也吃上连坐罚单,被罚8.5万元、吊照2年。周以「不知她酒驾」为由打行政诉讼,法官采信周说法,认为警方未举证周「明知」黄女酒驾仍不禁驶的证据,撤销罚单。
判决指出,黄姓女子在前年12月5日凌晨2时许,在梧栖区的一家KTV与朋友喝酒后,以电话联络周姓男子开车到场,协助搀扶另名已喝醉的同行女子,并送二人返家,周男依约到场后,黄女告知该名泥醉女子的住处在巷弄内,因周不熟梧栖区的路况,因此同意将轿车交给黄女驾驶。
黄女驾驶周男轿车行驶途中,撞上缩减道路的护栏,黄女送医后抽血酒测,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618毫克,周男被警方依违反道交条例规定,明知驾驶人有喝酒,却不制止驾驶的连坐法规定告发,周因此吃上8.5万元的罚单、吊照2年。
周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诉讼,周男主张,当时到场时,看到黄女搀扶着另名已泥醉的女子,当时三人都戴着口罩,他协助黄女将泥醉女子搀扶到车内,因黄女告知知道女子住处,加上他刚搬到梧栖区2天,对于当地路况不熟,所以将车交给黄女驾驶。
周男说,黄女当时与他的对答如流,举止没有怪异,因车内三人都戴口罩,以为酒味是来自于后座的泥醉女子,没有特别询问黄女是否喝酒,后来黄女开车撞上护栏后,经医院对黄女抽血酒测,发现黄女酒精浓度超标,才知黄女酒驾。
法官审酌,虽然黄女与其他友人到KTV聚会,但无法因为同行有人喝到泥醉,即「推论」黄女有喝酒,而且已超过法定标准,依照警员所提供的证据与证述,无法认定黄女的行为、举止可以让人从外观判断有喝酒情事。
法官指出,此案有函询警方,除了警员职务报告中所记载「依常理判断」之外,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周男知道同车的黄女有喝酒,警方也函复院方,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
法官认为,依照道交条例规定,酒驾乘客连坐法的规定,需要乘客「明知」驾驶人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而不禁驶的状况,不过此案警方没有提供任何积极证据或方式提供佐证或调查,因此撤销周男罚单,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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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周姓男子在前年间将车给有喝酒的黄姓女子驾驶,黄女肇事,周吃上连坐罚单,周以不知道为由,打行政诉讼,法官采信,撤销罚单。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