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解雇谢冠宏 高院判定违法

郭台铭怒开除战将 违法须赔逾2000万定谳

鸿海集团新绿数事业总经理谢冠宏,7年前请假到日本,因幕僚填错请假日期,他在飞机上接到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来电要求返回开会,因舱门已关无法下机遭开除,最高法院认定鸿海违法解雇,判决须给付资遣费150多万元及市值逾2,000万元的鸿海股票23万5,000股定谳。

这起备受瞩目的判决出炉后,谢冠宏未对外受访。鸿海则表示,未收到最高法院判决书不予评论

谢男提告主张,他为安排女儿在日本入学住宿事宜,预订2012年10月22日至25日请假,但行政人员乌龙未帮他请好同年月22日的假,他特别在20日亲自向郭台铭补请22日的假,郭并在21日以专机将他载回台北,他以为郭同意隔天的休假,才搭机赴日。

不料班机起飞前,谢男在飞机上接到郭台铭来电,说要给他两条路走,一是立刻下飞机回公司开会、明天再去日本,机票费用由郭负担;二是如果不回来,就再也不用回来、要开除他,他不断求情道歉,但郭没让步并马上开除他。

谢男主张,事后他向鸿海办妥离职手续,2012年11月1日在大陆深圳龙华办公室与郭台铭见面,当时郭允诺支付资遣费、工作奖金与分红股票,但鸿海迟未给付,他主张遭非法解雇,打官司向鸿海索讨应有的权益

鸿海否认开除谢男,反指他以电子邮件人资单位自请离职,且因连续旷职3天,公司可依法终止契约,不须给付谢男股票及工作奖金等。

一审新北地院判决鸿海须给付190万元工作奖金,鸿海及谢男不服都提上诉。高院二审认为,鸿海以谢男没请假又缺席会议为由开除,却没说明谢不来开会造成鸿海何种具体损害,况且谢就算未出席会议也难认定有何情节重大,鸿海违反劳基法规定

高院认为谢要求分红股票,是鸿海依员工分红制度核发,鼓励员工参与经营,鸿海应给付,判决给付谢男资遣费150万1,500元,还有23万5,000股鸿海股票,但工作奖金是赠与性质不用给付,案经上诉三审,最高法院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