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国企盘中震荡,红利国企ETF(510720)跌0.8%,可月月分红,每年最多可分红12次

红利国企盘中震荡,红利国企ETF(510720)跌0.8%,可月月分红,每年最多分红12次。

红利国企ETF(510720)标的指数为上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151.SH),按平均税后现金股息率加权编制,筛选高股息,突出红利价值。截至2024年5月10日,上证国企红利指数(000151.SH)近12个月平均股息率为5.66%,高于同类主要红利指数。

区别于市场上大多数红利产品,红利国企ETF(510720)的最大特色是“可月月分红”,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分红12次。红利国企ETF每月均会进行月度评估,决定是否将一部分基金的超额收益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者。

自2024年5月15日上市后,红利国企ETF已于当月完成了首次分红,分红方案为0.031元/10份基金份额。6月又公告了第二次分红,6月分红方案为0.041元/10份基金份额。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投资可分红基金的优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持有基金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资金回流;其次,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作用;最后,基金定期分红可以帮投资者落袋为安,提升投资体验。

注:指数/基金短期涨跌幅及历史表现仅供分析参考,不预示未来表现。市场观点随市场环境变化而变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承诺。文中提及指数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预测和保证。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选择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评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