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洗浴中心多人疑中毒送医?知情人爆料,官方通报,网友热议

河南郑州,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顺水兰亭洗浴中心疑似发生中毒事件,现场有多人晕倒送医。有亲历者称自己“一氧化碳中毒” 属地街道办:都送医了,没啥大问题!

知情人士宋女士表示,事发时自己感到头晕,随即恶心呕吐,医生初步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目前正在医院观察治疗。

当天她和老公带着小孩去郑州市顺水兰亭温泉洗浴中心去洗澡,进去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出现了明显的头晕症状,同时她还发现周边有多人出现了晕倒的情况。

当时她穿着浴袍跑到一楼大厅时,发现自己的小孩已经昏迷,而且还有多人出现了呕吐的症状。到医院后,陆陆续续看到很多人被救护车送过来,然后(医院)把我们送到高压舱。

到医院后也呕吐了几次,医生在查房时告诉她,她是一氧化碳中毒。目前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值班人员表示,已有专人在处理此事并已报警。

郑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处于调查阶段暂无法提供具体信息,需等待官方发布的正式调查结果。截至发稿,涉事洗浴中心电话都未能接通,目前该店在社交平台显示状态为暂停营业!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猜测事故原因:都是环保干的,水烧煤的国家不允许,店家就把调转弯将下水道排,有水感觉还好,下水少了一氧化碳立即窜入房间里,郑州死了多次人!16年郑州长水路一次死了四人!

还有不少网友分析,在浴室洗澡为什么会出现中毒现象?大多数温泉温度40度左右,冬天经过输送必须二次加热,方法有用电,生物燃料及天然气的,天然气比较经济,因此就有燃气泄漏的可能。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啥年代了,还用煤炭取暖,用空调取暖不香吗?为啥一氧化碳中毒,哪里来的一氧化碳,深查一下!

更有不少网友强调必须严查:愿大家都平安,洗个澡还一氧化碳中毒了,一出事儿监管部门都出来了,平时你们能干点人事儿也不至于这样吧!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怎么讲?

1、事发洗浴店,并且已导致多达几十人住院治疗,洗浴店当然要对此负责!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要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同时,1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说,本事件中,因为是在洗浴店内发生这种集体中毒事件,洗浴店肯定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因为已经有多达几十人在住院治疗,要赔偿相关客户的各项经济损失!

同时,不少网友强调,一氧化碳中毒很有可能会留下后遗症,甚至如果造成残疾的,需要赔偿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

2、大规模集体中毒事件,也应该排查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决定是否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最后,又到了岁末年初,又是一个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事件,值得引起高度重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人民观天,怎能容得马虎!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