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措并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26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7000亿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湖北再出新政策。

5月17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其中提出,2024—2026年,每年挖掘企业有效技术需求1000项以上,发布成果应用场景机会清单1000条以上,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200场以上,促成转化重点科技成果500项以上;到2026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700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省内落地转化率70%以上。

15条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换

《行动方案》提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实施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鼓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打造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共15条重要举措。

其中,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拓展到全省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科研活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推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试点单位应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或股权)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同时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留存部分中提取经费用于对技术转移专职人员的奖励,经费提取比例由试点单位通过制定制度或签订协议确定,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行动方案》提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通过上述方式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技成果的企业,按上年度相关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上述成果的完成单位按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对为上述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按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50万元。

此外,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横向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横向科研项目经技术合同登记后,允许其结余经费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项目团队可获得70%—99%的现金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每年组织开展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对排名前20%的机构给予每家30万—50万元的奖补。

15个项目超52亿元签约落地

助推湖北实验室科技成果跃上“生产线”,湖北实验室高质量发展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大会5月16日在武汉举办,湖北实验室协同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创新发展等3类15个项目现场签约,签约金额52.83亿元。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以“用”导向开展研发攻关,光谷实验室和华引芯(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的高色域高可靠性芯片级封装光源合作项目、珞珈实验室和武汉锐进铁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铁路高精度测量联合实验室共建项目等5项实验室协同技术攻关项目签约。

九峰山实验室和武汉光谷硅光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的首套硅基光电子量产PDK项目、九峰山实验室和武汉驿天诺科技有限公司的硅光子与半导体封装测试装备、三峡实验室和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降本增效项目等5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约。

为引导湖北实验室支撑服务湖北全域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隆中实验室和襄阳市南漳县的葛洲坝南漳储能装备产业园及新能源项目、隆中实验室和襄阳市东津新区的创新平台共建战略合作项目等5项实验室服务地方创新发展项目签约。

此次大会还开展了湖北实验室科技成果推介融资路演活动。光谷实验室“智能光电传感微系统”、洪山实验室“优质抗病鄂通两头乌猪新品种”、江夏实验室“新型抗生素减替生物制剂中试及产业化应用”、东湖实验室“MW级飞轮储能产业”、九峰山实验室“面向未来显示与照明的全光谱单片集成EPLED芯片产业化”等5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路演推介。15家省内外投资转化服务机构代表与实验室成果团队进行现场对接。

湖北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大力实施“湖北实验室建设效能提升十大行动”,大力支持湖北实验室围绕主攻方向开展科研工作,力争产出更多突破性科技成果,进一步提升湖北实验室科技创新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