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 扩大组合贷款范围
观点网讯:12月22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印发《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提到,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法拍房,法院同意接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作为尾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拨付到法院指定的执行账户。
开展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允许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在省内或省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恩施州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为直系血亲(父母、成年子女)在恩施州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代际互助贷款。
支持老旧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属老旧小区并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提取额度1万元。
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恩施州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可在不超过所持产权份额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扩大组合贷款范围。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范围,期房、一手现房、二手房均可申请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