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证监局组织私募开展自查 量化私募需报告量化交易和程序化交易情况

近日,湖北证监局向辖区私募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辖区2024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查工作。据了解,本次自查对象为截至通知下发日注册地在湖北省内,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自查内容方面,通知要求各私募机构认真梳理管理人自身及所管理私募基金有关运作情况,如实填报《自查工作报告(模板)》《私募投资基金基本信息表》《投资标的情况自查表》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情况表》。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