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师被投诉4次就解聘? 林静仪:查到哪家就检举!

▲有医院要求护理人员被投诉4次就解聘。(图/翻摄自立委林静仪脸书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医护人员民众暴力对待的情况日渐增多,不过,有医院要求护理人员签署合约,只要1年被投诉4次,就被解聘。对此,民进党立委林静仪1日批评,.「客诉」是任何人都能提出来,毫无根据或是专业裁量意见,她已在查证是哪家医院的契约,会根据医院所在地向该县市劳工局检举。

日前有网友爆料,有医院要求护理人员签署「护理人员服务态度合约书」,合约中强调要「以客为尊」、尊重病患,因此只要被投诉4次就一律解聘。林静仪在脸书指出,经调查,这要求勉强在《劳基法》第11条第五款,「劳工对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

但她认为,如果真用这条解释,那表示医院聘任护理师的时候,护理师担任的工作是「满足客户」而非提供「护理专业」,是否代表医院申请健保给付的「护理费」是虚报?因为是聘护理师来提供「客户满意」而非「护理照护」。

林静仪表示,「客诉」是任何人都能提出来,毫无根据或是专业裁量的意见,以这个为标准判断能不能胜任工作,太任意也违反专业伦理。而回到护理师的工作专业,到底包不包括「让顾客开心」?如果不是,那这条契约有问题

她说明,目前还在查证是哪家医院的契约,会根据医院所在地向该县市劳工局检举。而不少医院都有类似契约,呼吁护理师不要签署,并且汇整公会,「我们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