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0元找小姐…他「裤子还没脱」就遭逮!法官一张照片撤罚
▲台中李姓男子花钱进行性交易,但裤子都还没脱就被警方查获,并开罚1500元,他不服提出异议。(示意图/取自Pixabay)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与女子小君(化名)约定好,以1000元进行15分钟的全套性交易,但没想到,裤子都还没脱,警方就持搜索票破门,并当场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款「从事性交易」裁罚1500元。李男不服裁罚,事后以上未付钱,且小君衣服也未脱为由向台中地院简易庭提出异议。法官审理后,李男「性交易行为尚属未遂」,撤销裁罚。
判决书指出,李男2020年9月11日晚间与小君约定好以1000元代价进行15分钟的全套性交易,但没想到,他才脱完上衣、鞋袜,裤子都还没脱,且小君衣服也尚未脱衣,警方就持搜索票破门而入,还当场裁罚1500元。
李男事后不服,认为自己尚未完成交易,只符合性交易的「合意阶段」,并未进行、也未完成性交易,就被警方查获,而因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性交易」,必须双方完成性交或猥亵行为,李男认为自己并未符合,因此向台中地院简易庭提出异议。
法官审理时,勘验警方所拍摄的证物,发现李男当时仅退去上衣坐在床沿,小君则是站在角落,也尚未脱衣服,且小君也出面作证,表示2人还没进行交易,就被警方查获。
对此,法官认为,2人的证词及照片均证实了2人所述,认定「性交易行为尚属未遂」,并未构成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从事性交易」要件,因此裁定撤销原处分。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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