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年用8780万杀男友杀不死 女喊冤:有钱不会自己花吗

▲一名女子被控花了10年、8780万元买凶杀害自己男友,女子大声喊冤,检方认为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图/示意图视觉中国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被控为侵占开计程车的男友1.8亿资产,10年来,陆续给付共8780万元,勾结女友及其他共犯,用各种方法杀害男友,但怎么做都失败,还挨告杀人未遂。李女反驳,谁会用这么多钱买1条人命,台北地检署则认为,告诉人证词不可采,给予李女及一干「共犯」不起诉处分。

根据了解,61岁李姓女子为一名张姓房仲公司老板的会计兼女友,张男事业不顺遂,转行改开计程车,宣称名下有1.8亿元财产。李女被控觊觎1.8亿元,自2006年起陆续支付共8780万元,要求张男的前女友翁姓女子,及张男的胞弟等人,设下各式陷阱,杀害张男。

包括在张男的食物内,添加毒物安眠药、FM2等等,企图毒杀;找人上门闹事并开枪,再栽赃张男持有枪械,让警察登门搜索;另又破坏张男驾驶的计程车传动轴,企图制造车祸;甚至要翁女在张男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要逼疯张男,但结果张男不仅大难不死,也没发疯。

除此之外,李女还被控不满怎么都杀不死张男,逼翁女签下本票,要求返还8780多万元买凶费。李女因此与张男胞弟等一共8人,被控杀人未遂,李女另又被控诈欺取财未遂。

全案移送检方侦办时,李女大声喊冤,强调自己在外都还有卡债,根本没有那么多钱「谁会花8780万元去买1个人的命,如果我有钱,我自己拿去花就好,何必做这些事。」并指翁女也有问题,竟然跟男友「嚼舌根」,说她给钱买凶。

检方一一传唤后认为,李女与张男胞弟等人的供词并非不足采信,翁女的供词则有诸多不合理处,另调阅张男的就医纪录交通事故报案纪录,以及李女及翁女的银行金流,皆未发现任何与指控内容相符之处,因此包括杀人未遂及诈欺取财未遂等 ,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