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 飞行伞自治条例 拚年底上路
花莲去年底发生飞行伞坠落死亡意外,县内5家飞行伞业者均无营业许可,被勒令停业至今。(罗亦晽摄)
花莲去年底发生民众搭乘飞行伞坠落死亡意外,事后清查发现,县内5家业者均无营业许可,除了勒令停业外,也依中央法规加速草拟自治条例,并且参考宜兰、屏东2县自治条例,明定最低3000元、最高10万元的罚锾金额,将送县议会审议,力拚年底上路。
花莲2019年曾发生飞行伞坠落摔死人事故,县府教育处为此着手草拟自治条例,后因中央大幅修定辅导办法而暂缓,直到去年11月丰滨乡发生坠伞事故震惊社会后,才重新开始拟定草案。
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18日在县议会工作报告指出,「花莲县无动力飞行运动自治条例」已草拟完成,共有27条,规范标准依体育署「无动力飞行运动及其经营管理办法」,严格明定起飞规范、距离、设施设备、专业人员要求等。
由于中央的管理办法未规定罚则,教育处参考宜兰、屏东2县自治条例订定罚锾金额,最低3000元、最高10万元,将送议会审议,如顺利通过,年底前可公布实施。
翁书敏也提及目前县内5家业者申请营业许可进度,3家正进行审查作业、2家退回修正后未继续申请,教育处会持续关心,了解业者遇到的困境并给予协助。
正在申请营业许可的郑姓业者表示,今年初送件至今3、4个月虽然收到补件通知,并且很快将资料送去,不过许可证至今毫无下文,公司因此停摆近1年,造成不少损失,原本的教练们为了生活只能兼差打零工,希望有关单位能尽速核发许可证,不要让有心合法经营的业者苦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