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获逾3500万元经费挹注 修缮8公家单位公厕
花莲县政府改善县内公厕如厕品质,获中央3545.3万元经费挹注,将修缮8个单位的公厕,并增设多元设施,友善妇女、儿童及弱势族群的如厕环境。(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改善县内公厕如厕品质,获中央3545.3万元经费挹注,将修缮8个单位的公厕,并增设多元设施,友善妇女、儿童及弱势族群的如厕环境。(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许多人因公厕脏乱、味道难闻等问题,不敢在外面上厕所,只好一路憋回家解放,花莲县政府改善县内公厕品质,向中央争取计划获3545.3万元经费挹注,将修缮8个单位的公厕,并增设多元设施,友善妇女、儿童及弱势族群的如厕环境。
花莲县府提升公厕品质,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合适且平等的卫生设备,今年向环保署申请112至113年度「优质公厕及美质环境推动计划」,获3545万3000元经费补助,将陆续修缮农业处石梯渔港、社会处社会福利馆、文化局演艺堂、消防局凤林及新秀分队、民政处、行政暨研考处、地方税务局及富里乡公所等8个单位的公厕。
县府表示,届时除修缮8个单位的公厕,同时考量妇女、儿童及弱势族群需求,将增设相关设施,多元照顾到每位洽公民众。
环保局表示,近年公厕在管理单位的用心及配合环保政策,提供民众优质且友善的如厕环境,不过良好公厕环境绝不只是环保局与管理单位才需进行维护,希望所有使用者未来都能以「公厕如家厕」的观念,正确使用公厕,共同维护舒适整洁的公厕如厕环境。
环保局接着说,民众前往公家机关洽公时多少都会使用到公厕,虽然使用时间不长,但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感受却可以小窥大,从公厕品质了解城市的文化水平,及城市人民是否具公民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