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检方再出击 揪议员、村长候选人涉送礼买票

选战倒数,检方对贿选案「严查速办」,侦查完备即起诉。(王志伟摄)

花莲地检署再查议员选举贿选案,并起诉一起村长贿选案;检方发动搜索,将第三选区沈姓县议员、吕姓助选员12人带回,检方指控,沈利用关怀弱势机会,致赠海鲜、肉品等,涉及约贿选,向法院声押被驳回,后改20万元具保候传。另新城乡新城村林姓村长候选人及桩脚刘姓(在押)、林姓、黄姓等4人送礼买票贿选案,检方侦查终结今提起公诉。

地检署发出新闻稿,检察官罗美秀指挥调查站、县警局11日早上发动搜索,将第三选区沈姓县议员候选人、吕姓助选员及可疑受贿民众等12人带回调查,沈某涉嫌于登记参选后,利用关怀弱势民众机会,对该选区有投票权选民,赠送具相当价值冷冻海鲜及肉类等食品,且同时发送竞选文宣及言词拜票,涉犯投票行贿罪。

检方认为沈某期约及交付贿赂犯罪嫌疑重大,有羁押必要,向花莲地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裁定驳回声请,检方提抗告,法院撤销原裁定于今天重裁,谕知沈姓被告具保20万元、吕10万元具保候传,并限制住居且不得与本案其他被告、相关证人有联系、骚扰或探询案情。

另外,检方侦办花莲县新城乡新城村林姓村长候选人及刘姓、林姓、黄姓桩脚送礼买票贿选案侦查终结,以涉犯投票交付贿赂等罪嫌提起公诉。刘、林姓被告于7月间,知悉友人林姓被告欲参选村长,即购买电风扇11台、非凡金箔洁肤皂200个、梨山茶等物品,亲自或透过其他桩脚致赠17人,约定投票支持林姓村长候选人,检方声请羁押禁见刘姓被告获准,另有1名曹姓被告涉收受贿赂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表示,距离投票日仅剩8天,对于买票贿选案件秉持「严查速办」,于侦查完备后立即依法提起公诉,期望端正选风,花莲地检署检举贿选专线(03)823-0159、0800-024-099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