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矿石税卡关 议会强调非反对 条例无疑义就重审
花莲县议会今上午召开临时会一读会,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右)、地方税务局长吕玉枝,说明矿石税退回过程。(花莲县议会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议长张峻重申,议会并未反对矿石税,而是要求征收「合法矿石税」,不是有司法争议的案件还直接送进大会,由议员「背书」。(王志伟摄)
花莲县议会昨起召开临时会,针对县府66件提案进行审查,其中攸关1年高达近10亿元税收的「矿石税」,因涉及开征税额争议,加上县府与矿石业者尚有官司诉讼,县议会以适法疑虑退回草案,县府表达遗憾,也认为是最黑暗的一天。议长张峻今早重申议会不反对开征,县府重送无疑义条例,就会加开临时会审理。花莲县府回应,一切依法令规定办理。
花莲县府曾在2016年征收矿石税从每公吨从10元提升到70元,有业者不服涨幅太大,提行政诉讼,县府今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败诉后,依法提再审和声请大法官释宪。县府昨将征收「矿石税」草案送程序委员会被退案,引起轩然大波。
张峻上午在议会临时会受访表示,议会并未反对矿石税,而是要求征收「合法矿石税」,不是有司法争议的案件还直接送进大会,由议员来「背书」,若再审及释宪均败诉,谁要负责1百多亿赔偿金,自治条例若无争议性内容,县府可尽快送大会审议。
县府代理秘书长张逸华、地方税务局长吕玉枝上午也说明矿石税退回过程。张逸华说,县府开征矿石税绝对合法,业者福安矿石提出诉讼主因在于「税率」,并非不同意开征,因此若议员认为以每公吨70元计征有适当性问题,可送大会后讨论,希望议会同意审查特别税草案。
民进党县议员庄枝财说,县府与福安矿业诉讼败诉,就应依法院判决,赔偿违法征收金额,并修正今年届期矿石税自治条例的开征税额,符合地方税法通则,税额调高上限在30%内规定,如今败诉不赔钱还不修法,「县议会就有充分理由退回草案」,议员不反对征收矿石税,但绝对不会做县府未依法行政的帮凶。
国民党籍议员李秋旺表示,矿石税收取是前县长谢深山任内,由民进党议员提案,经过议会充分讨论通过,主要考量花莲自主财源不足,必须仰赖税收,矿石税可挹注。张峻议长裁定「退案」,主要考量官司问题,但官司冗长,结果未知,但矿石税还是要延续开征,认为应排入大会审议,至于征收价格为何?尊重本届审议决定。
花莲县议会表示,因为本次临时会已完成程序会及一读会程序,如矿石税自治条例再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无疑义的部分送进议会,议会会加开临时会审理,避免本县税源减少,增加县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