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震灾建物倒塌或受损补助申请 审查合格一周内发放
▲为协助0206震灾后建筑物倒塌或受损之受灾户重建或修复家园,花莲县府订定相关补助计划开始受理申请,经受理审查符合资格后,依所申请类型于一周内发放重建救助金、修缮补助、修缮补贴金或修缮补偿(救济)金。(图/记者王兆麟摄 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为协助0206震灾后建筑物倒塌或受损之受灾户重建或修复家园,花莲县府建设处已订定相关补助计划并于107年3月2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经受理审查符合资格后,将依所申请类型于一周内发放重建救助金、修缮补助、修缮补贴金或修缮补偿(救济)金。
建设处也针对本府办理0206震灾损失查报作业,属花莲市、吉安乡、新城乡等重灾区之住屋动产(如家电、汽机车等)损害,申报时间至3月31日止,请向村(里)长登记或拨打县府1999专线反映,本府将尽速派员前往勘查,并申请救助。而有关花莲0206地震本府收受善款及退款事项,皆受理至3月31日止,花莲县政府会尽速处理相关捐款及退款事宜,并将退款名册公告于官网,以昭公信。
另外,民政处长萧明甲表示,补助震后毁损建筑物分四大类,其中第三类为因受地震严重影响花莲市、新城乡及吉安乡之一般住家之家用电器等损坏,并于3月22日起首先针对花莲市发放修缮补贴金或修缮补偿(救济)金,并以电话通知方式,请民众前往县府民政处申办领取,而新城乡、吉安乡之相关补助金将陆续于该乡户政事务所通知请取。
为关怀0206大地震造成汽机车损毁车主,提供经济纾困及生活扶助,相关补助实施计划业经「花莲县政府0206地震灾害捐款管理及监督委员会执行小组」决议通过实施,申请期限至107年6月6日。提醒应补齐身分证或存折影本以及领据等相关资料续办汇款程序,另部分损毁车辆之车主须自行至相关公会进行残值鉴定后送花莲县政府观光处交通科请领补助,后续相关程序花莲县政府将个案通知协助办理。
自3月21日起,欢迎民众针对不同建物补助类别向建设处申请或询问,第一类建设处都市计划科03-8227171#534-537,第二类至第四类使用管理科03-8227171#53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