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产险:从苏丹红食安事件 看「产品责任险」
近日含有致癌物苏丹红辣椒粉的食安风暴包含知名零嘴及餐饮业者…等纷纷中标,引起社会大众高度关注,尽管有不少厂商在产品包装上都有标示「本产品已投保产品责任险X千万元」字样,华南产险指出,厂商投保产品责任险主要是为了符合法令规范及转嫁风险,当消费者因使用产品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赔偿,也可增加消费者信心。
根据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规定,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商业登记、公司登记、工厂登记、税籍登记或农产品初级加工场登记之食品产业,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委托他厂代工之产品供应者,均依法被强制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让业者对进口或其制造之食品负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其所要求最低保险金额为:每一个人身体伤害100万元、每一事故身体伤害400万元,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理赔上限为1,000万元,若被保险人之需求,可再提高保险金额。食品业者如未依规定投保产品责任险,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因此,厂商投保「产品责任险」是法规要求,也是保障被保险产品因瑕疵、缺点、不可预料之伤害或毒害性质等缺陷,而造成对消费者身体遭受体伤、疾病或死亡时,依法所须负的赔偿责任。举例来说:食品包装设计不良导致顾客受伤、因食材受到污染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是产品说明标示不清导致意外发生等情形,都是所需负的赔偿责任。
华南产险进一步说明,如果业者有投保「产品责任险」,当发生问题时消费者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业者也能提供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上多一份保障。但须注意的是,消费者要请求赔偿时,必须「举证」其受到伤害或生病的病因与被保险商品有关联性,因此,建议消费者必须尽可能保存消费凭证或产品包装,来举证产品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才有利于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