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分尸案 死者家属求国赔1522万元败诉
华山分尸案凶嫌陈伯谦二审遭判无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中。(本报资料照)
华山分尸案震经社会,死者高姓女子的家属不满台北市政府未善尽管理华山大草原的责任,导致悲剧发生,提告请求国赔1522万余元。台北地院认为,无论北市府是否有管理疏失,都与凶嫌陈伯谦性侵杀人的犯行无因果关系,遂判家属败诉,可上诉。
陈伯谦是射箭教练,在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广传统弓道技艺。高女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饮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陈男趁机性侵并勒毙她,将尸体藏放在草堂内塑胶箱,6月3日深夜再分尸,4日清晨运至阳明山区弃置,另将左乳、外阴部分制成标本收藏。
一审台北地院认定陈伯谦杀人犯行,判处死刑;二审高院则认定陈男符合自首要件,改判无期徒刑;三审最高法院则认为,陈男能否减刑仍待调查,另也应让死者家属到庭,对科刑表示意见,发回更审;全案目前在高院更一审审理中。
死者家属另提国赔诉讼,主张北市都更处、工务局路灯工管处是华山大草原主管机关,却未审核野青众的申请资格,开放大草原让他们使用,且未装夜间照明或派人巡逻,野青众多次遭人检举,也未积极处理,最终导致高女遇害,遂求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扶养费等共1522万8815元。
北院认为,陈伯谦的一审、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均为提及北市府有过失,且就算北市府真的有家属主张的怠职行为,与陈男性侵杀人犯行造成的损害,也没有因果关系,故驳回家属的国赔之诉,判北市府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