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宣布2030至少减碳26% 百货超商等500家企业纳入碳盘查

▲环境部长彭启明宣布2030减碳新目标。(图/记者杨惠琪摄)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环境部今(30)日依「气候变迁因应法」规定公告「第三期(2026到2030年)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草案,从2022年发布的较基准年(2005年)减量24±1%提升为28±2%。为加大减碳力道,自2026年起扩大碳盘查对象,将资讯服务业、百货公司、购物中心、量贩店、连锁超商、超级市场、旅馆、电信、医学中心、大专院校及具一定规模的运输业(铁路、捷运、客运)及中小型制造业纳入,预计新增500家企业、约2万家门市。

因应2050净零碳排, 环境部依「气候变迁因应法」规定,订定每5年一期的阶段管制目标,为达成总统赖清德在今年10 月于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宣示,设定积极减碳新目标。环境部今公布第三阶段管制目标,把2022年发布的较基准年(2005年)减量24±1%提升为减量28±2%,并提出2030年电力排放系数阶段目标0.319公斤,较现况减少35%。

环境部长彭启明表示,第三期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草案)所更新设定的国家2030年减碳新目标「较基准年减量28±2%」,仅次于日本减量的41%,优于韩国的减量14%,电力排放系数也较现况减量35%。彭启明强调,就电力排放系数减量部分,已与台电公司多次确认,有信心在太阳能光电、离岸风电的发展下,达到2030减碳新目标,明年初将透过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提出接轨国际的2032、2035年国家减碳新目标。

配合减碳新目标,环境部今也宣布2026年起扩大应盘查登录对象,依据气候法盘查登录与查验分级管理规定,仅进行温室气体盘查登录作业,现阶段不纳入碳费征收对象,扩大盘查对象包括用电量较高的资讯服务业、百货公司、购物中心、量贩店、连锁便利商店、超级市场、旅馆、电信、医学中心、大专院校,以及铁路、捷运、客运运输,以及中小型制造业等,总计约新增500家企业、2万家门市。

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说明,符合新增列管对象,从2026年起,每年4月30前须完成前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登录,若未依规定申报登录,可以「气候变迁因应法」开罚10万至100万元罚锾。

气候变迁署长蔡玲仪表示,除新增扩大民间企业盘查对象,政府机关也要加入碳盘查,环境部已于今年11月率先完成2023年内部温室气体盘查,未来也会透过举办工作坊方式,推动各机关内部碳盘查,计划从2025年起政府各部门就启动碳盘查作业,透过公私协力、各行各业一起加大减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