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条款正式上路 文化部研议热门场次实施实名制
黄牛条款正式上路,文化部研议热门场次实施实名制。(示意图/shutterstock)
黄牛条款正式上路,联合查缉、检举专区也同步进行。(文化部提供)
各界讨论、关注已久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修正条文5月31日经总统公布,今(2)日生效,其中最受各界瞩目的「黄牛条款」也在即刻起正式上路。文化部表示,已为建立中央与地方主管及警察机关绵密联系管道,共同查缉黄牛,此外检举专区今日也同步上线。
文化部表示,依据新修正《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以超过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艺文票券者,包含以物换票、绑物出售等,只要有「获利」的都被定义为黄牛,将依票券张数处以票面金额10倍至50倍罚锾;涉及以扫票机器人、外挂程式或其他不正行为抢票者,则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文化部指出,打击黄牛会由各部会共同合作,文化部与内政部警政署、刑事局、侦九大队,以及地方主管机关、警察局等,除组成「联合打牛小组」,对于已出现各种变形的售票行为,文化部及地方主管机关也积极监控,并请警察单位协助;配合新法上路,文化部同步开通检举专区(noscalper.moc.gov.tw),邀请全民共同击退黄牛。
此外,文化部也积极推动艺文表演票券实名制,除了与主办单位协调,促成THE BOYZ、太妍、(G)I-DLE等演唱会实施实名制外,未来将优先请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就国内流行音乐展演活动5大场馆,如台北小巨蛋、高雄巨蛋、高雄世运主场馆、台北流行音乐中心及高雄流行音乐中心等,协调场馆及主办单位于热门场次实施实名制。
文化部强调,并非所有演唱会都需要实名制,但如果有发生干扰市场秩序的问题,文化部也建议场馆可研议于申请审查作业时,纳入市场秩序评估指标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