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珊珊》因刑法一百条 六年不跟哥哥说话
黄珊珊》因刑法一百条,六年不跟哥哥说话。(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黄珊珊专栏】每天挑战不可能、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
15岁的时候,到台北念北一女是我最大的梦想,高二也如愿进了乐队,选择就读第三类组,大学考上台大大气科学系,那时电脑还不普及,所有气象预测都靠计算公式,准确度也不高,我觉得大气科学非常虚无飘渺,有一天经过隔壁教室,停下脚步听了一堂民法课,老师谈的都是人的权利义务,和生活息息相关,从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转系到法律系。
台大的校风自由让我受到很大震撼,大二转到法律系之后,就发生野百合学运,法学院全面罢课,同学都到中正纪念堂静坐,我也去了,还跟家人吵成一团,因为刑法一百条修正案六年不跟哥哥说话,原来,挑战威权的思想,早在我的血液里翻滚!那时我有些课不敢翘(因为我转系,所以只能大一、大二的课同时上),也因为这样改变了我的人生。
我永远记得那堂课是债编总论,平常大礼堂有一两百个学生,罢课那天,教室里只有七、八个学生,我也在教室等黄茂荣老师上课,黄茂荣老师是我心目中像神一般的人物,很少有机会这么靠近老师,听他说话,老师叫我们几个人坐到他身边,他有点哽咽地说:「你们也可以罢课到中正纪念堂去,在体制外抗争,不过老师希望你们成为那个到体制内里改变不公不义的人」,我很感动,所以从那天起我下定决心要成为那个在「体制内改革不公不义的人」,所以我要好好念书,才可以到体制里面去!争取民主也非关蓝绿!
我非常喜欢法理学,大四时很想去德国念书,将来想当法学教授,我顺利在三年内修完四年的课,也申请了学校,甚至订好了机票,但那时爸爸刚退休,经济负担沉重,哥哥姐姐又都是军人,其实我非常挣扎,同一时间律师高考放榜,取得律师资格后,我决定自己赚钱再出国念书,所以我一毕业就立刻投入职场,到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工作很忙,一待就是六年!
转到法律系是我人生的意外,命运安排我的人生转折如此戏剧化,我常笑说我不太会做人生规划,因为我规画的都没有做到,反而拼命在做一大堆规划外的事情,当律师更是我想都没想过的,但是我做到了一件事,就是我不怕任何挑战,因为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有什么可能,「勇敢尝试、挑战不可能」就是我人生的写照!